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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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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護業務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4-05-07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31
  1. 門禁管制︰
    出入戒護區設置三道電磁控制門鎖,三道門禁由獨立之控制室專人負責,加強人員出入之主動控管,以防不法人員或收容人挾持戒護人員脫逃而造成戒護事故。
  2. 環境維護︰
    戒護收容人每日打掃監內四周環境,種植、修剪花木,清潔消毒等,以維護收容人生活環境之品質與健康。
  3. 收容人分區管理︰
    實施分區管教,落實安全檢查,針對收容人進行性行考核及規律作息,維持囚情穩定。
  4. 力行「走動式管理」︰
    要求戒護人員勤於巡視工場、舍房,多接近收容人,關心收容人,主動發掘問題,針對問題解決並追蹤列管。
  5. 舉行應變演習︰
    遵照法務部函示舉辦年度應變演習,使全體同仁熟練各項應變歩驟。依本監實際環境,運用現有人力及裝備,於發生戒護事故時,予以有效處置,以維護本監安全。
  6. 召開收容人生活工作檢討會︰
    為了解收容人生活與工作情形,加強意見溝通,各場舍定期召開會議,以解答收容人疑難及處理建議事項。
  7. 戒護人員常年教育︰
    加強管理人員職前及在職訓練,配合常年教育及勤前教育,以提升管理人員的應變能力與本職學能,達成合理化、透明化、人性化的戒護安全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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