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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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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動接見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2-03-21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1786

行動接見申辦流程說明

「行動接見系統」本監於110118日起正式實施啟用,申辦流程及注意事項請參閱本頁及下方附件PDF 

一、申請要件:

1.  家屬:指依民法第1122條及1123條規定,收容人有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人(申請須附同居證明之相關文件)

2.  最近親屬:指收容人之配偶、直系血親、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、二親等內之姻親(申請須附關係證明之相關文件)

二、申請方式:

1.  首先至PLAY商店下載安裝【行動接見3.0】。

2.  連結至法務部矯正署便民入口網(https://service.mjac.moj.gov.tw/MBLPWEB/)辦理。

3.  也可以掃描下方便民服務入口網QR code直接連結申辦。 

便民服務入口網QRcode

三、辦理行動接見注意事項:

1.  收容人每月得應最近親屬及家屬之申請,辦理行動接見2次。

2.  為使預約及接見程序正常,請每一位請求接見之親屬及家屬皆須申請便民服務帳號及服務,不可以一帳號(身分證字號、email)使用更改資料方式重複申請預約接見服務,請各位請求接見者配合以免造成系統異常無法判別之狀況。

3.  如有申請問題電洽本監行動接見推廣電話03-8521141分機571,受理時段(09:00-11:30 , 14:00-16:00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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