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監獄女管理員輕生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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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最後更新日期:113-10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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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監女性同仁發生不幸之憾事,茲說明如下: 108年10月25日10時許,因本監附設女監之陳姓管理員逾時未交接,爰由其餘服勤同仁至備勤室查察後,始發覺陳員自殘之舉;除立即施以心肺復甦術外,另即時通知衛生科人員到場協助急救、送醫及聯繫家屬等相關事宜;惟陳員仍於當日12時10分經醫院確認急救無效離世。 陳姓管理同仁於103年5月任公職,106年7月到職於本監附設女監服務,擔任日勤工場主管勤務。平日工作認真、負責,與同事相處和睦、生活單純、未有不良嗜好。事發前亦無尋求諮商或需協助輔導之紀錄,驟生此變故,本監深感遺憾,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續喪葬事宜,適時提供關懷協助與慰問,相關同仁亦施予同儕悲傷輔導,並將透過調閱相關監視器、訪查同仁等方式,儘可能釐清事件原因,讓家屬有所慰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