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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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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託加工問答集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1-06-24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1658

委託加工問答集

Q:廠商委託監獄加工作業,應如何提出申請?

A

1.          對於廠商如有生產作業需求,須委由監獄代為加工時,目前除在監獄網站(http://www.hlp.moj.gov.tw/)有公佈承攬加工之訊息外,也可以電話聯絡監獄作業科03-8525275直接洽詢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 監獄在委託加工作業有一定的申請流程,在廠商提出申請之後,監獄作業科將審查委託加工作業項目,並會知相關科室研議辦理。如認為無戒護安全之顧慮,且作業報酬合理,即可同意加工,並安排以一個月試做期,以做為效益評估。如經試做情形良好,廠商有後續合作之意願,監獄與廠商可就委託加工項目及單價等事宜召開「作業評價會議」,以利雙方簽訂契約之依據。而雙方對於訂定之契約規範,如繳交相關之證件及保證金等,無異議後,將契約報請法務部核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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